章程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本俱乐部名称:常电气排球俱乐部。
第二条本俱乐部性质:气排球爱好者依法自愿成立的、从事业余体育的群众性团体。
第三条本俱乐部的宗旨:是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*策的前提下团结全公司气排球运动爱好者,努力开展气排球运动,推动气排球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,促进精神文明建设,增进运动员之间友谊,加强同本公司以外其他气排球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。
第四条本俱乐部的活动方针:健康友谊,快乐气排。
第五条本俱乐部的口号:爱气排,我健康,我快乐。
第六条本俱乐部的业务范围:
1、团结和组织广大气排球爱好者,按照《体育法》及国家发展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方针、*策,贯彻和落实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,发展气排球运动事业,让更多的人加入气排球运动健身队伍,增强体质,为我市的体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;
2、制定俱乐部活动计划,认真组织各项活动;
3、举办或参加各种气排球竞赛或健身活动,加强与公司外其他气排球运动组织间的联系和交流;
4、培训优秀气排球运动员和体育活动积极分子;
5、提高气排球爱好者的运动技巧和水平;
6、推广和普及气排球运动,提高我公司气排球运动水平,发扬拼搏精神;
7、宣传气排球健身的理念及知识,交流打球经验,让更多的人加入气排球健身行列,增进社会文明和谐。
第二章会员
第七条入会条件:
1、拥护和遵守本章程;
2、能坚持气排球运动;
、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;
4、年满18周岁。
第八条入会程序:
1、球友入会自愿,递交入会申请,填写姓名、手机号注册登记申请会员,需参加俱乐部活动满3个月,每月满3次,通过俱乐部审核后,即成为常电气排球俱乐部正式会员,纳入名册。
2、正式会员暂不缴纳会费(视俱乐部发展情况再定会费)。
第九条会员制度:
1、会员以气排球活动包括集训、组队参赛、自办赛事、培训讲座、联谊交流等,均应上报常电气排球俱乐部。任何以个人或以常电名义,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,均属个人行为,参加者和组织者各自承担法定责任,与常电无关。2、会员不得作出任何有损常电气排球俱乐部利益的行为或言论,比如擅自利用常电气排球活动名义招募人员进行经济、社会活动,擅自招收会员等。
第十条会员积分:
1、会员参与俱乐部积分管理。
2、年末,俱乐部适当对优秀会员进行表彰。
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、有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优先权;
2、有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;
3、有对俱乐部账目的知情权和核对权;
4、入会自愿权,退会自由权。
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1、遵守本俱乐部章程,执行本俱乐部决议,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;
2、按时缴纳会费(暂不缴纳);
3、当志愿者做后勤工作为其他球友服务;
4、积极维护本俱乐部的声誉和合法利益;
5、积极发展会员。
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或者口头通知本俱乐部。每年度参加活动未满20次,或未报名参加过各项比赛者,视为自动退会,将取消会员资格。(特殊原因经委员会同意除外,满足条件即可恢复到正式会员)。
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违法乱纪行为的,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劝退或者除名。
第三章组织
第十五条本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委员会,委员会人选采用会员民主推荐公司工会审核通过产生,委员会有会长、副会长若干及其委员若干人组成。
第十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:
制定和修改章程,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民主协商调整或更换会长、副会长、委员人选,并报公司工会审核通过;
民主协商决定俱乐部各项重大事宜。
第十七条会长、副会长、委员、任期3年,可连选连任。
第十八条本俱乐部委员会成员每3年重新推荐审核一次。
第十九条委员会须有2/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,可网上开会,其决议须有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四章财务
第二十条经费来源:
1、会费(暂不缴纳);
2、公司工会资助、社会赞助、捐赠等;
3、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等;
4、利息;
5、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一条经费用于本章程的业务范围,添置运动装备及所需器材等。
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,须经委员会决定和通过,并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六章法律责任
第二十三条气排球运动本身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,以自愿为原则,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,提倡成员选择合适的运动装备,事前做好热身运动,运动中注意自我保护,事后及时做整理运动,对于运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力等因素产生的事故和伤害,俱乐部不负担任何经济上、医疗上和法律上的责任。
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运动尤其是比赛:1、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;2、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;3、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;4、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;5、血糖过高或过少的糖尿病患者;6、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。
第七章附则
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委员会。
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常电公司工会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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